关于防控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致家长的一封信

尊敬的各位家长:

您好!

每年3-7月份是我市流感高发季节,学校、托幼机构是流感聚集性疫情的好发场所。据流感监测显示,近期我市流感活动有所加强,且病原学以甲型H1H1流感为优势株。为做好幼儿院流感防控工作,防止疫情在幼儿院传播扩散,请您配合做好以下几项工作:

1、配合幼儿院督促孩子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,做到勤洗手、勤洗澡、勤通风;避免孩子用手接触眼睛、鼻子和嘴,因为病菌可以通过这些途径进入身体;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,然后将纸巾丢进垃圾桶。

2、避免让孩子前往人群拥挤、通风不畅的公共场所;避免接触流感症状(发热,咳嗽,流涕等)或肺炎等呼吸道病人,在家休息期间尽量减少孩子外出机会。

3、教育子女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,多吃水果、蔬菜,吃营养丰富的食品,保证孩子充足的睡眠;同时督促孩子加强体育锻炼,以提高自身免疫力和抗病能力。

4、在确认体温正常的情况下(正常体温在36°C37.2°C)才可以回院,如有发热、头痛、流涕、咳嗽、咽喉痛、全身酸痛等症状,建议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治疗,在家休息,并向孩子的班主任报告。

6、根据要求,幼儿院每天对幼儿实行晨检、午检和及时跟踪制度,如确定幼儿有发热症状(大于等于37.5°C),医务室会立即通知您到幼儿院将子女接回并到医院检查和诊治。请您能从关心子女健康的角度在百忙之中来幼儿院,配合做好相关工作。

7、在家治疗休息应单间居住,接触家人时应戴口罩。尽量避免离家串门,如需离家(如到医院就诊)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戴口罩。病愈后凭医生证明回院上学。

8、在家治疗休息期间,如出现口表温度39,并持续24小时以上;咳嗽加重,痰量明显增加;呼吸困难或胸痛;口唇紫绀;严重呕吐、腹泻,出现脱水表现;神志改变:反应迟钝、嗜睡、惊厥;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等症状,请立即到就近医院就诊,并立即报告班主任。

9、尽可能固定1名家庭成员照顾在家治疗休息的流感患儿并注意个人防护,近距离接触患者时应戴口罩,并尽可能缩短接触时间。患者使用过的毛巾、手帕和纸巾等物品要用84消毒液消毒处理。患者使用的餐具、衣物应单独清洗,单独使用。保持家庭物品表面清洁,定期用84消毒液擦拭家具、日用品和玩具等物体表面。接触患者及其使用过的物品后应用肥皂洗手或用消毒剂消毒双手。照顾患者的家庭成员外出时也应戴口罩。

10、如有您的孩子患有流感须病愈后(体温正常三天,流感症状消失),方可让孩子回幼儿院。

希望幼儿院、家庭共同配合,做好孩子的健康监测和疾病预防工作,确保孩子的身体健康!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

 

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二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1.2.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