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务室就家委会上家长对“幼儿体检工作”的问题答复

医务室就家委会上家长对“幼儿体检工作”的问题答复如下:

     十一月,我院召开了家长委员会,在此我们首先感谢家长们对我院卫生保健工作的支持和理解,同时,就部份家长对我院幼儿体检工作提出一些疑问作一个解释和说明:

我院幼儿体检工作是按国家卫生部“婴幼儿421体检”( 即: 一周岁以内,每年体检4次;1-3周岁,每年体检2次;3周岁以上每年体检一次)的规定执行。院内具体要求为:

 

一、每年三月为幼儿全面体检月(具体时间会出通知),体检内容包括:

1)内外科体格检查,包括身高、体重的测量;

2)血微量检验转氨酶、血蛋白浓度、红细胞计数;

3)五官检查及保健,包括视力、听力、口腔及护齿。

 

二、每年九月为补充体检月,体检内容包括:

1) 身高、体重的测量;

2)血微量检验转氨酶、血蛋白浓度、红细胞计数;

3)五官检查及保健,包括视力、听力、口腔及护齿。

提示:体检时,幼儿不得缺席,漏检的幼儿需要家长带孩子自行到相关的体检医院进行补检,并将正常的体检结果交给医务室后方可回院。

 

三、体检中发现问题需复诊或治疗的,我们会第一时间发出通知,请家长配合,并及时将结果反馈医务室,

便于我们对幼儿健康的管理及对幼儿健康档案的完善。

 

四、每次体检结果汇总后,经进行评价,我们会将结果公布于班上的公布栏(大约体检后一个月),请家

长注意查阅,以便及时掌握您的孩子生长发育及健康状况。

 

五、对因病或其他原因离园三个月或以上的幼儿,需到“区级以上妇幼保健院”重新体检,体检合格方可

返院。

 

六、有关我院卫生保健制度,新生入托时我院发到每位家长手中的《入园指南-----卫生保健制度》中有较

全面说明,请家长查阅,并希望家长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,对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能提出您宝贵

意见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医务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1.11.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