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务室就家委会上家长对“幼儿体检工作”的问题答复如下:
十一月,我院召开了家长委员会,在此我们首先感谢家长们对我院卫生保健工作的支持和理解,同时,就部份家长对我院幼儿体检工作提出一些疑问作一个解释和说明:
我院幼儿体检工作是按国家卫生部“婴幼儿4:2:1体检”( 即: 一周岁以内,每年体检4次;1-3周岁,每年体检2次;3周岁以上每年体检一次)的规定执行。院内具体要求为:
一、每年三月为幼儿全面体检月(具体时间会出通知),体检内容包括:
(1)内外科体格检查,包括身高、体重的测量;
(2)血微量检验转氨酶、血蛋白浓度、红细胞计数;
(3)五官检查及保健,包括视力、听力、口腔及护齿。
二、每年九月为补充体检月,体检内容包括:
(1) 身高、体重的测量;
(2)血微量检验转氨酶、血蛋白浓度、红细胞计数;
(3)五官检查及保健,包括视力、听力、口腔及护齿。
提示:体检时,幼儿不得缺席,漏检的幼儿需要家长带孩子自行到相关的体检医院进行补检,并将正常的体检结果交给医务室后方可回院。
三、体检中发现问题需复诊或治疗的,我们会第一时间发出通知,请家长配合,并及时将结果反馈医务室,
便于我们对幼儿健康的管理及对幼儿健康档案的完善。
四、每次体检结果汇总后,经进行评价,我们会将结果公布于班上的公布栏(大约体检后一个月),请家
长注意查阅,以便及时掌握您的孩子生长发育及健康状况。
五、对因病或其他原因离园三个月或以上的幼儿,需到“区级以上妇幼保健院”重新体检,体检合格方可
返院。
六、有关我院卫生保健制度,新生入托时我院发到每位家长手中的《入园指南-----卫生保健制度》中有较
全面说明,请家长查阅,并希望家长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,对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能提出您宝贵
意见。
医务室
2011.11.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