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潮梅天气接送孩子的通知

各位家长:

由于连续梅雨天气,使幼儿生活环境受到影响,如有条件的家长,可在
18时至1815时段接幼儿回家。次日回院吃早餐的幼儿请在班上

做好登记,并于
8时前回院,不吃早餐的幼儿可在830前回院。 


以上通知只适用于潮梅天气,并于
37日开始执行,无潮梅天气按原来接送制度进行,多谢家长配合。省育才二院,2012.03.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