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家长: 由于连续梅雨天气,使幼儿生活环境受到影响,如有条件的家长,可在18时至18:15时段接幼儿回家。次日回院吃早餐的幼儿请在班上 做好登记,并于8时前回院,不吃早餐的幼儿可在8:30前回院。
以上通知只适用于潮梅天气,并于3月7日开始执行,无潮梅天气按原来接送制度进行,多谢家长配合。省育才二院,2012.03.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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